本报讯(记者 王甲卓)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促进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我市市场监管部门从2012年以来开展了“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全市现有省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店”5家;市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店”64家、“放心消费创建示范旅游景区”7个、“放心消费创建示范街区”2个;县级“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店”58家、“放心消费创建示范旅游景区”2个。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先后制定印发了《朝阳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活动实施意见》《朝阳市消费环节经营者履行首问负责、赔偿先付和无理由退货制度公开承诺活动实施方案》《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流程及运作规范》等文件,并出台了《朝阳市放心消费创建示范景区百分考核标准》,以此规范、有序、稳步地推进创建工作。
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设计出4个具有朝阳特色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备选标志及8个主题宣传备选图样;培育在朝阳有影响力的5家重点企业,打造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示范典型;组织到辽阳参观,引导规范自律,深入企业指导,并帮助谋划设计了5组50多个创建活动主题宣传图样,设置在经营场所里。对评选出的示范典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到现场颁授牌匾,并通过媒体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创建活动,极大地提高了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