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立法的核心是使法律真正反映广大人民的共同意愿,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的各项权利和根本利益,成为增进人民福祉、社会认同的最大公约数。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是党中央提出的要求,是省人大立法工作坚持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是保证立法查民情、解民意、建真言、接地气、符合民意、反映民声的重大举措。作为省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双塔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查民情,重调研,掌握基层第一手资料。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要求,该区人大设立了12个立法联络站,配备了立法工作联络员,聘请了3名法律顾问,把调研作为查民情的头等大事。同时,根据立法内容,深入到群众中了解社会现实状况,尤其是充分发挥那些有精力、有热情、学法懂法群众骨干积极性,建立与他们的日常工作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进而掌握基层第一手资料。
解民意,重实际,充分汇集民智,反映群众声音。立法联络站和立法工作联络员切实承担起责任,立足各自实际,充分发挥优势,做好相关工作。在做好宣传发动同时,使参与立法工作的公民和基层组织明确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多角度、广泛收集基层的意见和建议,使基层的声音有人听、有人传,群众普遍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能够真实地向上反映。同时,及时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登记、分类梳理,并及时反馈到人大内司工委等相关部门,使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在立法中得到充分体现。
建真言,重操作,提出建议有法理依据。坚持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最大程度地让人大代表、基层群众和基层组织参与到立法工作中来。相关法规草案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注意做到让执行者和被执行者都参与进来,使征询到的意见建议来自利益各方,努力提高立法工作民主性。该区人大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采取多种形式让法规草案沉到基层,意见建议从基层中来、从群众中来,不断提高征求意见工作质量。每次收到省人大交办的立法征求意见、立法调研任务、收集立法建议意见等工作任务后,立即印发法制联系点全体成员,并要求每位成员按时提交书面意见建议。通过多种方式向全区收集相关法规草案建议,为社会公众直接参与人大立法工作提供机会。该区人大通过开展立法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最广泛地征求相关单位、基层社区和社会组织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保证社会各方面能够就法规草案充分发表意见。最后由区人大法制联系点负责撰写有关法规草案意见建议的专题报告,并按时向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直接反映。
延触角,接地气,充分激活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机制。该区人大建立了立法联系点日常联络管理工作机制,加强了工作指导。通过座谈交流、请专家授课、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指导培训,提高了从事立法联系点工作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为开展好立法联系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一方面夯实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群众基础,另一方面又将工作触角真正延伸到生产生活第一线,扩大了覆盖面,增强了代表性,从而提高了立法工作专业性和科学性。自开展省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以来,该区人大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努力提高法规草案有关建议的专业性和质量。据初步统计,近两年来,立法联系点召开征求立法意见座谈会13次,举办培训班2次,深入基层调研3次,建立完善制度8项,已就《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等11部地方性法规提出修改建议意见84项,涉及67条内容,充分发挥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平台、桥梁和纽带作用,强化了人大代表履职,提升了人大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