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政府12月14日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编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韩炜通报了继2015年9月25日《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公布之后,今年11月25日,朝阳市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朝阳市政府工作部门(单位)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以下简称“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有关内容。
《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共涉及18个部门(单位)103个事项,主要涵盖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和有关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等满足创业创新需求的综合服务事项。具体包括朝阳市发改委2项,如“提供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等;市教育局3项,包括“学籍管理”等;市科技局13项,包括“提供科技成果转化及推介服务”等;市公安局“出入境记录查询”项目;市人社局33项,包括“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等;市国土局1项,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市文广新局6项,如“市图书馆免费开放”等;市卫计委9项,如“为育龄妇女和孕产妇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等。可以说,这是一次全市公共服务的大普查,市级部门和单位所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更加明确了,公共服务领域的基本底数更加清楚了。
制定并公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政府向社会作出的重要承诺。通过清理和规范不合法、不合理的证明和手续,简化办事环节,为创业和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国务院部署和省里要求,市政府印发了《朝阳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朝政办发〔2016〕68号),开展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按照公开透明、便捷高效、有利监督的要求,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了办事指南。这份指南,从方便群众办事角度出发,包括了事项名称、事项性质、审批依据、申请条件、服务对象、前置要件、申请材料、法定时限、承诺时限、是否踏勘及时限、是否专家评审及时限、是否公示、是否公告、是否网上办理、办理主体、办理流程、联系电话、监督电话、办理地点、办事时间等19个要素,将每个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内容全面、规范、清晰地呈现给社会公众。目前,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均已完成办事指南编制工作。今后,老百姓只需参照办事指南就可清楚地知道怎样办理各类公共服务事项。
下一步,市政府将在目前全面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服务,完善机制。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一是建立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动态管理机制。依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调整,市政府各部门需要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进行动态管理,公共服务事项的调整要严格按程序进行,由实施机关提出申请,经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开。二是大力推进公共服务流程简化。我市将研究制订进一步简化优化服务流程的方案,严格审核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坚决砍掉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最大限度简化优化群众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并动态完善办事指南。三是各县(市)区梳理公开工作全面跟进。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建设工作,于2016年12月底之前公布县(市)区政府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目录。